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聯絡窗口 | 育兒津貼小組 | 傳真號碼 | 02-27206503 |
聯絡電話 |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轉分機1622~1625 | ||
電子信箱 | 意見信箱 | ||
地址 | 【申請案件受理單位: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 ||
洽辦單位 | 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受理申請及審核單位) | ||
服務內容說明 |
臺北市育兒津貼現行為配合行政院擴大實施育兒津貼之意旨,已轉成優先發放中央育兒津貼。 說明: 凡針對戶內未滿二歲兒童將優先申領「衛生福利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滿2歲至學齡未滿5歲兒童優先申領「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 育兒津貼審查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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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衛福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0-2歲以下 【設籍條件】無設籍限制 【補助金額】每名兒童每月補助金額如下: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5,000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6,000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7,000元。 備註:
【其他限制】 兒童須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服務、不得與臺北市育兒津貼併領。 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幼兒) 【設籍條件】無設籍限制 【補助金額】每名兒童每月補助金額如下: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5,000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6,000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7,000元。 備註:
【其他限制】
※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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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站 | |||
應備文件 | *連結至申請案件專區 | ||
相關檔案 |
臺北市育兒津貼申請表1120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