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妳好孕-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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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聯絡窗口 育兒津貼小組 傳真號碼 02-27206503
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轉分機1622~1625
電子信箱 意見信箱
地址 【申請案件受理單位: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洽辦單位 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受理申請及審核單位)
服務內容說明

臺北市育兒津貼現行為配合行政院擴大實施育兒津貼之意旨,已轉成優先發放中央育兒津貼

說明: 凡針對戶內未滿二歲兒童將優先申領「衛生福利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滿2歲至學齡未滿5歲兒童優先申領「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

育兒津貼審查作業流程
法規查詢-臺北市育兒津貼發給自治條例(103年8月21日公布施行)
育兒津貼常見問答
育兒津貼申請案件查詢
服務對象

衛福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0-2歲以下

【設籍條件】無設籍限制

【補助金額】每名兒童每月補助金額如下: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5,000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6,000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7,000元。

備註:

  1. 第2名及第3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3名以上子女。
  2. 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具111年12月以前之發放資格者,依110年6月9日公告之要點辦理)。

【其他限制】

兒童須未接受托育公共或準公共服務、不得與臺北市育兒津貼併領。

教育部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幼兒)

【設籍條件】無設籍限制

【補助金額】每名兒童每月補助金額如下:

   第一名子女:新臺幣5,000元。

   第二名子女:新臺幣6,000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新臺幣7,000元。

備註:

  1. 自112年1月1日起,取消「申請人雙方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之規定。
  2. 第2名及第3名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且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2、3名以上子女。

【其他限制】

  1. 不得與臺北市育兒津貼併領。
  2. 幼兒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不含非營利教保服務機構、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或未入園者得申領。

 

※申請方式:

  1. 符合資格者,請備齊申請表、申請人及兒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戶口名簿)、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或台北富邦帳戶影本,以郵寄或親送方式至【幼兒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2. 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均自「受理申請當年度」符合資格之月份發給;但衛福部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兒童自出生後60日內於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本津貼通過者,自出生月份發給。
  3. 2歲以上未滿5歲育兒津貼線上申請網址:[連結]
參考網站

助妳好孕3.0

臺北市幼兒園津貼補助一點靈

應備文件  *連結至申請案件專區

相關檔案

臺北市育兒津貼申請表112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