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防治宣導—自殺防治中心:我可以怎麼做(2)】

如何處理一位想自殺的人

如果個案思緒紛亂,帶有模糊的自殺意念,那麼可能就有足夠的機會讓其可以和關心他的人暢談這種想法和感覺。然而,需不需要後續的追蹤則可以再觀察,尤其是那些社會支持系統不足的個案。其實不管本質是什麼問題,自殺個案通常兼具三種感覺:無助、無望和絕望。

一、自殺個案的心理狀態有三大特色:

 1. 矛盾

大部分的人對於自殺的感覺很複雜,想活及想死的念頭一直在拉鋸。他們會有想要逃離生活上痛苦的衝動,但又有一種想要繼續活著的渴望。許多自殺的人並不是真的想要死去,只是他們對生活感到不滿意;所以,如果我們給予他們支持,會讓想活著的念頭增強,自殺的危險性就會降低。

 2. 衝動

自殺也是一種衝動的行為。就像其他的衝動一樣,自殺的衝動是暫時的,只會持續數分鐘到數小時。自殺的衝動常常是被每天負面的事件所引發。藉由和時間競賽、去除這些危機,健康工作者可以幫忙他們減少自殺的念頭。

 3. 思考僵化、固執

當一個人有自殺傾向時,他的想法和行為就會變得很狹隘,反應的情緒和動作非黑即白,他們會一直想著自殺而無法察覺其他可解決問題的辦法,我們可以多告知幾種取代死亡的方法,即可溫和地讓他瞭解還有其他的選擇,即使並不是最理想的選擇。

二、自殺個案的處理原則:

 1. 尋求支援

評估個案的支持系統,辨認出有支持能力的親人、朋友、相識者或其他人,懇求他們的加入和幫忙。

 2. 訂立契約

訂定契約是個自殺防治的有效方法,個案身邊親近的人都可以加入共同磋商契約的內容,這樣的磋商可以引發許多相關議題的討論,大部分的個案也會尊重他們給予醫師的承諾,但契約必須在個案有能力可以控制自我的衝動下才適用。

排除嚴重的精神疾患和自殺意圖,醫師可以開始給予藥物治療,大部分是給抗憂鬱藥物和心理(認知行為)治療。大部分的病人也受惠於繼續遵守有架構的契約約定。

除了治療原本的疾病,有些病人需要長達兩到三個月或者更久時間的支持;支持的方向著重於提供希望、鼓勵獨立、幫助病人學習處理生活壓力的不同因應方式。

三、針對個案危險性程度之建議處理方案:

 1. 低度危險性 :

這個人已經有一些自殺的想法,例如『我無法繼續下去了』、『我希望可以死掉』,但還沒有做任何計劃。

需要的行動:提供情緒支持。

討論並處理想自殺的感覺。一個人愈是能夠坦率地談論失落、孤獨和無價值的感覺,他的情緒起伏程度愈輕微。當情緒起伏和緩後,這個人才比較可以是反思的。這個反思的過程很重要,因為除了他本身以外,沒有其他人可以重新喚起他決定要自殺或是繼續活下去。談論過去自己如何不訴諸自殺而能解決問題的經驗,將焦點放在個人正面的力量。

=>轉介這個人給心理健康專業人員或醫師。 
=>定期會談,維持接下來的聯繫。

 2. 中度危險性:

這個人有自殺的想法和計畫,但沒有立即自殺的計劃。

需要的行動:利用矛盾心理,探尋其它的選擇,訂定約定。

利用矛盾心理。集中焦點在想自殺的人的矛盾心理,以使得想要活下去的力量可以逐漸增加。探尋除自殺外的其它選擇。試著發掘自殺以外的不同方式,即使它們可能不是最理想的解決方法,希望這個人至少可以考慮其中一個選擇。

訂定契約。設法由想自殺的人取得他/她將不會在以下狀況自殺的承諾。此時,主要為取得口頭承諾,進一步的實質契約,通常由個案的治療醫師來與其訂定。

=>轉介這個人給精神科醫師、諮商師或醫師,儘快預約會談時間。
=>聯絡家人、朋友和同事,並且獲得他們的支持。

 3. 高度危險性:

這個人有明確的計畫,有執行計畫的工具,並且打算立即進行計畫。

需要的行動:陪伴這個人,絕對不能讓他一個人獨處。

溫和地和這個人談話,並且移除藥丸、刀子、槍、殺蟲劑等。(遠離可用來自殺的工具)

=>立刻聯絡專業人員或醫師,並且安排救護車和住院。
=>告知家人並且獲得其支持。

何時需讓個案住院

下列是必須讓個案立即住院的情形:
‧有重複的自殺想法
‧在短時間內(接下來的幾小時或幾天)有高度的死亡意圖
‧心緒激動不安或恐慌
‧已有使用暴力的計畫,且有立即實行的方式

如何讓個案住院

‧儘量避免個案獨處
‧安排住院
‧安排由消防隊或警察轉送至醫院
‧告知參與的管理機構及家屬